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消)行罚决字〔2019〕130003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宋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翠苑)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98号四楼450室的杭州宋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汇和城公共部位多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控制主机多个故障点;第5层防火门闭门器损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杭州宋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0 |
决定机关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