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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莲卫消罚 ﹝2018﹞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4
    决定机关 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