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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莲卫公罚 ﹝2018﹞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30
    决定机关 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