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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处罚〔2021〕9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2、没收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4日的不二家牛奶棒棒糖3包,没收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的不二家果味大棒棒糖1包。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