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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税稽罚〔2019〕230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七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9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