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新)应急罚〔202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3·12”一般高处坠落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3月12日9时30分左右,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在雨棚改造搭建过程中,一名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宁波杭州湾新区事故调查组认定并经管委会批复同意,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3.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0年07月23日对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其负责人制作了询问笔录,调阅了事故调查材料,取得相关证据。  现查明: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人管理,无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导致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对“3.12”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3.12”事故调查组签到册复印件2份、事故报告复印件1份、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及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各8份、罗登壮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赔偿协议1份、庵东司法所《关于罗书明与死者罗登壮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说明》的复印件1份、施工安全协议书1份、(甬新)安监管勘[2020]001号勘验笔录1份,以上资料证明“3.12”事故发生的经过、抢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善后、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主体情况以及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人管理,无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导致人员安全意识不足;  2、《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3.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1份,以上资料证明“3.12”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对“3.12”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3、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收悉《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3.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且无异议,承认公司对“3.12”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4、慈溪市创智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各1份,以上资料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本机关于2020年08月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机关 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