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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凤)行罚决字[2019]52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汇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9月23日15时10分许,桐庐县公安局凤川派出所民警在对桐庐县凤川街道白云源东路**号的杭州汇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公司主页落实《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制度,未对主页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汇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凤川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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