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以矿物材料为载体的蓝藻清除剂及其制备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0810197252.2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1381142B 公开(公告)日 2010-12-08
申请公布号 CN101381142B 申请公布日 2010-12-08
分类号 C02F1/52(2006.01)I 分类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发明人 严春杰;韩利雄;朱小燕;梅娟;余洪杰;汪涛;郭爱锋;肖国琪;海书杰 申请(专利权)人 云南博尚高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云南博尚高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属于水污染治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体藻类清除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以矿物材料为载体的蓝藻清除剂,其特征在于它由硝酸镧溶液、氢氧化钠溶液和颗粒状矿物材料原料制备而成,氢氧化钠溶液的加入量是硝酸镧溶液体积的1~5%,颗粒状矿物材料的加入量是硝酸镧溶液和氢氧化钠溶液总质量的5~30%;其中,硝酸镧溶液的质量浓度为0.1~0.5%,氢氧化钠溶液的质量浓度为5~10%;颗粒状矿物材料的粒度小于200目、质量纯度大于90%;所述矿物材料为高岭土、伊利石、蒙脱石、凹凸棒石、硅藻土、绢云母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二种以上的混合,任意二种以上混合时为任意配比。该方法制备的蓝藻清除剂去除蓝藻效果好、见效快、成本低、无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