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衢柯城(消)行罚决字〔2020〕00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衢州朗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2020年7月27日16时,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衢州朗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万兴路2号的养老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养老院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衢州朗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衢州朗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柯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2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0 |
决定机关 | 柯城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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