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伦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良钢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6693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04832号 |
案号 | (2018)沪0115执586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日期 | 2018-06-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锦栩物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前归还原告上海浦东新区长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00万元; 二、被告上海伦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吴良钢就上述调解主文第一项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调解费14,960元,由原告上海浦东新区长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上海浦东新区长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12月21日前将该款支付给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 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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