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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梁卫公罚[20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案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5
    决定机关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