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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公(消)行罚决字〔2016〕0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齐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施工安装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469号永丰家园2-5幢203室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启睿幼儿园(筹)验收时,发现由浙江齐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销售安装的配电间的甲级防火门无该型号的检验报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122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决定给予浙江齐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龙湾农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单位编码:010400;项目编码:443050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区分局 2016年11月1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8
    决定机关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龙湾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