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食药监食行罚〔2017〕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虚假标识的“湘哥湘妹”橘之味橘子罐头7000件;2.没收违法所得86632.85元;3.罚款人民币485526.96元(罚没共计572159.8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8 |
决定机关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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