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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字(2019)第1220190076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200万元,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2
    决定机关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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