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会)市监(企)罚决〔2016〕2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九)款“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21 |
决定机关 |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朱桂英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