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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工质行政字【2016】第A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孟相臣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未建立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处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11
    决定机关 平昌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孟相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