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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中江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768U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深国仲裁2071号
    案号 (2021)粤03执2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4-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4610733】。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受让申请人在中展安盈10号私募投资基金1,000,000份基金份额,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基金份额受让价款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1,0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9年6月22日起计算直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11月份基金每月分红差额人民币7,300元及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基金每月分红人民币64,166.62元,合计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每月基金分红补足款人民币71,466.62元; (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元; (四)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45,540元,人民币13,716.70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31,823.3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45,540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1,82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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