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市淀粉工业总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199305257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北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2014)北执字第0013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4-06-27 |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广西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海市淀粉工业总厂偿还给原告北海晶石投资有限公司本金870万元及利息6098527.77元(利息已计至2006年2月28日,此后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逾期利息计算)。二、原告北海晶石投资有限公司在630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所有的北国用(95)1000866、(94)1001088、(93)1000569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被告的淀粉生产线、糖浆生产线、冰淇淋生产线、变性淀粉生产线、锅炉生产线各1套机配电房设备1套在14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案件受理费127319元、法院专递费200元由北海市淀粉工业总厂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