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市监处〔2019〕7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枣花蜂蜜”(江西意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2018/08/01批次)2瓶;2、免除罚金。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12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国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