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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璧山市监处字(2020)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查封的314块“5+6A+5”中空钢化玻璃、310块“5+9A+5”中空钢化玻璃、44块“5+12A+5”中空钢化玻璃;2、罚款2432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3
    决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龚家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