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宿城管罚字【2021】第00001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7
    决定机关 宿迁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