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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卫职罚[2020]简1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卫职罚[2020]简17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浙江振升建设有限公司执法部门:【德清县】县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0/11/27案件名称:浙江振升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等,未能出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给予处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德清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11月2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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