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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银监罚决字〔2017〕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开展投资业务、放贷虚增存款、违规发放股本权益性投资贷款、员工出租出借个人账户替客户过渡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核销不良贷款、违规转嫁房产抵押登记费成本。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永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国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