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78373****5127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3民初528号 |
| 案号 | (2019)鲁0783执恢57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山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东宝钢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借款本息25214830.54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1月28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合同覆行之日)原告对被告李宗宝、刘玉莲提供的抵押物依法处置后的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的债权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李宗宝、刘玉莲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东宝钢管有限公司追偿被告山东墨锐科技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保证本金20000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合同履行之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东宝钢管有限公司追偿,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