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新穗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93383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惠仲案字第004号
    案号 (2016)粤13执36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7-15
    发布日期 2016-07-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99000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399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0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但最高不超过19950元)。(二)被申请人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应补偿申请人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2000元。(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2953元由被申请人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回,待裁决执行时由被申请人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径行付给申请人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