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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淳市管罚处字〔201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两种食品;2、罚款5000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9
    决定机关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章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