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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运罚决字[2017] 第33010902171007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 隐瞒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9月01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文《关于关于通报2017年上半年及7月份我市营运车辆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的函》(杭公交函字[2017]35号),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及7月份杭州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出租车企业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其中一起事故是发生在2017年2月24日06时02分,杭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驾驶员于林通驾驶浙A.5M600重型箱式货车途径萧山区城红线与瓜沥镇新港村村道交叉口时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杭州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未按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报告事故情况,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隐瞒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5
    决定机关 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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