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漂白剂处理已硬化樱桃用来制作樱桃罐头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99112510.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254513A 公开(公告)日 2000-05-31
申请公布号 CN1254513A 申请公布日 2000-05-31
分类号 A23B7/06;A23B7/08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唐建军;邹积逊;任述荣;左慎将 申请(专利权)人 烟台山村果园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烟台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烟台飞轮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26400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96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漂白剂处理已硬化樱桃用来制作樱桃罐头的方法,它解决了现有技术所存在的制成的樱桃罐头果粒、果梗色泽晦暗、斑点突出的感观缺陷。其主要技术特征在于经脱硫处理后的樱桃用0.03—2%的盐酸浸泡不超过36小时,再将酸泡后的樱桃用0.2—6%的有效成份漂白剂溶液浸泡4小时以上,漂净后进行染色、糖渍、装罐、杀菌。本发明可广泛用于制造樱桃罐头食品,具有比传统方法制成的樱桃罐头果粒、果梗色泽鲜艳,无瑕斑等优点,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