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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食药监食罚〔2019〕4507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34条第1款第3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涉案食品原料:白玉牌盒装内酯豆腐(400g/盒)2盒3、罚款8000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6
    决定机关 朝阳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