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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0]25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柯桥柯岩百盛服装厂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违法事实1、2015年,绍兴柯桥柯岩百盛服装厂法人代表傅海洋向越州工贸园区的经营户陈涛购买了棉布,收受陈涛提供的由成都富铭纺织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份。发票代码5100143130,发票号码02844309-02844312,金额总计399651.29元,税额总计67940.71元,价税合计467592.00元。企业已于2015年3月认证抵扣上述发票,相应成本至今仍未结转。违法事实2、2015年,绍兴柯桥柯岩百盛服装厂法人代表傅海洋以支付7%的开票费(总计24500元)的形式向中间人蔡伟丽购买了由合肥聚恒纺织有限公司虚开的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52130,发票号码01422280-01422282,金额合计299692.32元,税额合计50947.68元,价税合计350640.00元。上述发票已经于2015年7月认证抵扣,相应成本至今未结转。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对上述违法事实1处80%罚款计57070.20元。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事实2处5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绍兴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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