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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花环罚〔202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8
    决定机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