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高新(滨)市监罚处字〔2020〕215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2.警告;3.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车厘子+红莓混合浓缩水果饮料”1瓶、“冠典酸梅膏”1瓶;4.罚款人民币16.8万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丁海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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