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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市监处字【2020】04-3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1
    决定机关 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侯宗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