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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字(2019)第132019001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2
    决定机关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GANKHIANSENG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