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丹自然资罚决字(2020)300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6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土地;2、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建设用地处以4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元壹角贰分(15128.1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3 |
决定机关 |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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