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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自然资罚决字(2020)3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6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土地;2、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782.03平方米(合5.67亩)建设用地处以4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元壹角贰分(15128.1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3
    决定机关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