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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处字〔202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4
    决定机关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