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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瓯市监处字〔2018〕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9675.38元,处以罚款50000元,合计59675.38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22
    决定机关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余珂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