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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栗税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6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栗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应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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