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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200170711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9月21日浦东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接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测试报告,显示2017年8月2日,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对上海元邦化工制造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69mg/m3,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陆拾伍万元其他: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5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卢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