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民烟处[ 2018]第8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陶淑芝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00.00元的10%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13 |
决定机关 | 新民市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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