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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港北)应急罚〔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7
    决定机关 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