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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公(笕)行罚决字[2018]152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0月29日杭州腾纵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腾纵科技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ke51.cn)自2018年8月份上线运行以来,一直未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于2018年10月29日16时10分被公安机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决定机关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