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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高科市监处〔2016〕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拟对当事人免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并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鳕鱼胶原蛋白VC粉固体饮料37罐;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6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