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杉林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30055****261E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1302民初7992号
    案号 (2018)苏1302执36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13
    发布日期 2018-12-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杉林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超本金78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以78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案件受理费12302元,保全费4770元,合计17072元,由被告杉林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城支行,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460101040004680,征收单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