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忠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298048-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207民初687号
    案号 (2018)皖0207执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03
    发布日期 2018-05-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借款本金800万元,并支付原告自2016年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利息年利率按6.5475%计算,罚息年利率按9.82125%计算); 二、被告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律师代理费5万元; 三、被告许挺、施雯、芜湖市融信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800万元范围内,对上列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