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邯处〔2020〕1304022000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4
    决定机关 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郝晓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