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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洞市监处字〔2019〕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停止从事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6
    决定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温州市洞头东屏碎花小吃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