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响万家门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02MA****J82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1民初1859号 |
| 案号 | (2020)赣0721执520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西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赣州响万家门业有限公司、郭木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赣州市赣县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15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9年7月3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赣州响万家门业有限公司、郭木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赣州市赣县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5700元及违约金1710元; 三、被告赣州响万家门业有限公司、郭木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赣州市赣县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3000元; 四、被告黄小英、郭军、郭林宏对本判决第二、三项支付义务在最高额2475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赣州市赣县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6元,财产保全费1370元,合计5006元,由被告赣州响万家门业有限公司、郭木生、黄小英、郭军、郭林宏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