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未制定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搭售理财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1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1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薛鹤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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