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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城管规划类决字(2020)第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南路18号建设建(构)筑物,建设情况:搭建钢结构玻璃棚,花圃、台阶、观景瀑布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17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7.77平方米,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9
    决定机关 三江县市容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